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修改通知
2015-09-15
招標編號:GZQS1501HG09009Q
各有關投標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就2015年9月9日發(fā)布的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GZQS1501HG09009Q)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
一、修改內容
1.本項目預算金額修改為:¥1,930,000.00元。
2.原招標文件P2-21頁17.3(2)修改為:投標人提供類似項目業(yè)績,并按招標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報近3年已完成的同類項目清單;(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時帶合同原件查驗。
3.原招標文件P2-24頁注增加2、不能提供所有投標樣板的由國家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布料合格檢測報告,一律作廢標處理。
4.原招標文件P2-25頁商務打分表中的業(yè)績評分修改為:根據(jù)投標人提供近3年內至今在廣東省農信系統(tǒng)有過同類項目業(yè)績(秋冬或春夏裝合計的合同≥100萬人民幣,秋冬裝單項合同≥50萬元人民幣,春夏裝單項合同≥50萬元人民幣為有效評分合同)的每提供一個得2分;滿分10分。(以合同為準,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投標時帶合同原件查驗)。
5.原招標文件P2-25頁商務打分表中售后服務中的公司在廣東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修改為:公司在廣東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投標時提供租賃合同原件查驗)。
6.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萬柒仟叁佰元整(¥37300 元),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15年9 月28日17 時00分前(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
7.本項目的付款方式修改為:一、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如果沒有質量問題,則在2016年底付清款項。
(一)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20%;
(三)貨物全部驗收合格后剩余合同總價的50%(含10%質保金)若無出現(xiàn)重大質量問題,在2016年12月10日前支付無息返還;
(四)各階段付款前中標供應商均需開具相應金額的正式銷售發(fā)票。
8.原招標文件P2-7頁第17.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增加17.4 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有投標樣板的由國家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布料合格檢測報告(作為招標人封板驗貨的主要依據(jù)之一),否則作廢標處理。
9.原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增加:十一.在結果公告發(fā)布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若投標人對評審結果無異議,各投標人應當在質疑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取回投標樣品,逾期不取,后果自負,采購人可要求中標人將投標樣品送到采購單位
10.此修改通知為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標文件》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文為準。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地址: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采購單位電話:0763-6668908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qū)北江二路35號北江明珠12樓12C室(好來登酒店旁)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李先生
電話:0763-3868052 傳真0763-3868052
請投標人傳真回執(zhí)給代理機構,以確認收到文本。
回 執(zhí)
我方已經(jīng)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于2015年9月9日發(fā)布“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的修改通知。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就2015年9月9日發(fā)布的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GZQS1501HG09009Q)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
一、修改內容
1.本項目預算金額修改為:¥1,930,000.00元。
2.原招標文件P2-21頁17.3(2)修改為:投標人提供類似項目業(yè)績,并按招標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報近3年已完成的同類項目清單;(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時帶合同原件查驗。
3.原招標文件P2-24頁注增加2、不能提供所有投標樣板的由國家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布料合格檢測報告,一律作廢標處理。
4.原招標文件P2-25頁商務打分表中的業(yè)績評分修改為:根據(jù)投標人提供近3年內至今在廣東省農信系統(tǒng)有過同類項目業(yè)績(秋冬或春夏裝合計的合同≥100萬人民幣,秋冬裝單項合同≥50萬元人民幣,春夏裝單項合同≥50萬元人民幣為有效評分合同)的每提供一個得2分;滿分10分。(以合同為準,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投標時帶合同原件查驗)。
5.原招標文件P2-25頁商務打分表中售后服務中的公司在廣東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修改為:公司在廣東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投標時提供租賃合同原件查驗)。
6.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萬柒仟叁佰元整(¥37300 元),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15年9 月28日17 時00分前(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
7.本項目的付款方式修改為:一、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如果沒有質量問題,則在2016年底付清款項。
(一)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20%;
(三)貨物全部驗收合格后剩余合同總價的50%(含10%質保金)若無出現(xiàn)重大質量問題,在2016年12月10日前支付無息返還;
(四)各階段付款前中標供應商均需開具相應金額的正式銷售發(fā)票。
8.原招標文件P2-7頁第17.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增加17.4 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有投標樣板的由國家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布料合格檢測報告(作為招標人封板驗貨的主要依據(jù)之一),否則作廢標處理。
9.原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增加:十一.在結果公告發(fā)布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若投標人對評審結果無異議,各投標人應當在質疑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取回投標樣品,逾期不取,后果自負,采購人可要求中標人將投標樣品送到采購單位
10.此修改通知為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標文件》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文為準。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地址: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采購單位電話:0763-6668908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qū)北江二路35號北江明珠12樓12C室(好來登酒店旁)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李先生
電話:0763-3868052 傳真0763-3868052
請投標人傳真回執(zhí)給代理機構,以確認收到文本。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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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執(zhí)
我方已經(jīng)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于2015年9月9日發(fā)布“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2015年度員工秋冬及春夏裝工作服訂制采購項目”的修改通知。
經(jīng)辦人: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